1.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上級的決議、指示;保證監督黨和國家方針、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在本部門的貫徹執行。
2.主持黨委日常工作。負責召集黨總支委員會和黨總支黨員大會。結合本部門的具體情況,研究安排黨總支工作,将黨總支工作中的重大問題,及時提交黨總支委員會和黨總支黨員大會讨論決定;負責向學校黨委彙報工作,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。
3.參與讨論決定本部門教學、科研、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。支持行政負責人在其職權範圍内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,教育黨員和群衆支持行政領導的工作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。
4.抓好黨的思想、組織、作風建設。加強對黨員的教育、管理和監督。具體指導下級黨組織的工作;檢查黨總支工作在支部的落實情況和各支部的工作計劃、決議的執行情況。
5.組織指導并督促檢查各黨支部做好發展黨員工作。
6.抓好本單位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。組織和指導黨支部抓好黨員和師生的理論學習及重大政治活動,及時掌握、分析黨員和師生的思想、工作、學習和生活情況,做好經常性的思想工作。
7.加強同本部門行政以及工會和共青團等群衆組織的密切聯系,支持他們的工作,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。
8.加強黨總支委員會領導班子的自身建設,抓好中心組的理論學習,按期召開民主生活會,加強内部團結,充分發揮黨總支委員會的政治核心作用。
9.會同本單位行政領導配合學校黨委做好本單位幹部的教育、管理、考核和監督工作。會同本單位行政領導做好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。做好或協助做好本單位師生員工有關方面的政治審查工作。
10.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反腐敗工作。
11.完成學校黨委、行政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